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
宣亚文 2016-09-15 80 |
一、听课 教研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层组织,为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师自身建设,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 1.深入课堂是教研室主任的常规工作之一,教研室主任根据组内教学情况自行确定听课时间和对象,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听课时要认真填写由校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听课记录》。 2.遇有特殊情况,包括新开课程、青年教师、员工有意见的课程及教师等,教研室主任应该及时听课了解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及时反馈。 (二)教师听课制度 1.为了加深对本学科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的理解,新入组教师必须完整听一轮本学科的理论教学、做听课笔记,为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技艺,还应抽时间听关联学科教师的讲课,并写出听课心得。 2.其它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实验系列人员应主动听本学科及相关学科课程。 (三)听课形式 采取听公开教学课、随堂听课和听讲座相结合的方式,(随堂听课可事先通知教师,也可事先不通知教师)。听完公开教学课后,教研室主任要组织评课,交教学秘书存档。 (四)听课范围:理论课、实践课。 (五)任何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其他教师听课。 (六)结果反馈形式:教研室主任每次听课以后,须将听课结果及时向任课教师当面反馈,教研室教师间相互听课可通过教学研究活动等方式对被听课教师进行结果反馈,协助其提高教学质量。 (七)总结:学期结束,教研室主任检查教师听课情况,写出总结材料和听课汇总表一同交教务科存档,同时做好组内存档。 二、评课 听课结束后要参加评课,既要认真听取别人的见解,做好记录,更要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自己在听课中所发现的优缺点以及自己的建议毫无保留地说出,供大家参考和评议。 (一)评课的重点有: (1)对教学目标的评议。即对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过程能力与方法的评议,看是否达到《课堂评价量表》标准与结合本班员工实际。训练技能和培养能力的评议。 (2)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评议。看重点、难点确定是否准确,突出重点的情况及突破难点是否得当,是否通过了道道环节达到了预定目标。 (3)对课堂教学教法的评议。看教法是否得当,课堂结构是否合理,教学环节是否完整,时间安排是否适度,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教学基本原则具有启发性,教学手段选择是否注意了学习方法的教学,包括员工思考问题的方法,记忆定义公式法则一类的基本知识的方法,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方法,写作方法,实验操作方法等。 (4)对教学态度与教学能力的评价。态度主要指教师思想品德修养水平,包括教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员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立场观点正确,还包括工作责任心,对员工的情感,教师言行、精神面貌、仪表等。能力看教学组织能力:组织安排好各环节,师生活动生动有序,精神面貌好,即时反馈、调节应变能力等。更主要的一方面是教学能力:基本功扎实、语言表达、板书实验演示、绘图运算、使用教具等媒体,熟悉新课标及教材内容,运用教法和手段、指导学习方法,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等方面能力。 (5)对教学效果的评议。课堂员工学习态度、情绪及不同程度员工取得实际收获,目标实际落实情况等。 (二)定量评价 听课人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量表》进行定量评价,学校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听评课形式 1、单独听评课 院领导、教研室主任都可以随时到教室听课,不一定要先与授课教师打招呼。其他教师单独听课,一般可先与授课教师联系,并作好记录及评课意见。听课后要及时评课。授课教师应热情欢迎别人听课,课后应主动征求听课人员的意见。 2、集体听评课 (1)教研室应在每学期第二周制订听课计划。 每学期都应举行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等,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听课。 (2)集体听课后,教研室主任应及时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活动。作好评课记录。 3、跟班听评课 为新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新教师应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汇报听课心得,探讨教学问题,指导教师要认真听评课,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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